公证员助理主要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完成其他公证事务辅助性工作及公证处其他工作。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的优先考虑。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之后出生的),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法律功底深厚,具有良好的文字综合、写作、沟通和理解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5、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能够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
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证员执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他资格或等级证书等。③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应聘人员请将上述材料以电子文档或扫描方式发送至公证处邮箱:jizhougzc@126.com,邮件标题注明 应聘职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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