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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青年人才“蓄水池”引进公告(12人)

来源:济宁人才网 时间:2022-08-11 作者:济宁人才网 浏览量: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兖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区年度引才计划,决定实施兖州区青年人才“蓄水池”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12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兖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企业在职人员不得报名。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8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16日11:00-8月19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2022年8月18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名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8月19日16:00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下载打印《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青年人才“蓄水池”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青年人才“蓄水池”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8月16日前取得);(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5)在职人员应聘的,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2022年9月15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谈、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8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方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面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兖州区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职企业共同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五、 服务和待遇

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人事档案、理顺档案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等相关事项。

1、签订协议。人员聘用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聘用人员、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办理挂职锻炼手续。协议约定工作期限、权利义务、报酬奖励、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内容,也可约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知识产权保护事项。

2、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在企业挂职锻炼期间,工资由企业发放,工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同条件事业人员应发工资标准的1.2倍,具体工资待遇由企业和引进人才自行协商;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缴纳事业单位五险二金,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支(缴费基数根据档案工资核算)。聘用人员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项目申报、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对在挂职锻炼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并符合相应条件的,给予表彰奖励。

3、职称评聘。在企业挂职锻炼期间,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的聘用人员,可以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职称,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呈报。聘用人员取得相应职称的,在企业挂职锻炼期间,可以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关待遇。

4、考核管理。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办法,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及工作成效等。考核由组织、人社部门与挂职锻炼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按照事业人员考核有关规定执行。挂职锻炼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2)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4)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5)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的,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其他应当解除聘用的情形。

5、其他事项。企业不按规定发放工资,不按规定兑现相关待遇的,经审核确定,召回该企业挂职锻炼人员,调配到有需求的企业继续挂职锻炼。

六、疫情防控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防疫措施。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和本人事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宁市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1、此次引才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将在济宁市兖州区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其在引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处理。

3、此次引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下载:

1、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青年人才“蓄水池”引进岗位汇总表.xls

2、报名须知.doc

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组织部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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