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的最低工资标准又要涨了,6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至16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元至16.4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元;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6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6〕117号文件同时废止。
Copyright C 2007-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JNHR.COM 鲁ICP备11011025号-32 37088302000300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EMAIL:985205333@QQ.com
ICP电信增值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37 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 202008830004号
Powered by 济宁人才网